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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;退房時間:羿日上午11:00以前。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●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●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●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延期住宿:請於住宿前一週告知,將可辦理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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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延期住宿:個人因素請於住宿前一週提前告知,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花蓮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宿,並保留訂金一年,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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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取消住宿:依觀光局國民旅遊規定,住宿前2-20天內取消扣全額30%,住宿前1天取消扣全額50%。 |